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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有本末节

【原文】注以此节为结上文。故以物有本末,为结首节。而以事有终始,为结次节。此向来定解也。然玩通章文势,此节当是起下两节耳。所谓物者,即身,心,意,知,家,国,天下也。所谓事者,即格,致,诚,正,修,齐,治,平也。物字,事字,如此配合,不惟确切不浮,兼亦功力悉敌。以国与天下并言,则国为本,而天下为末。以家与国并言,则家为本,而国又为末。推而至于身,心,意,知,亦复如是。是本末二字,有节节灵活之妙也。以治与平对观,则治为始,而平为终。以齐与治对观,则齐为始,而治又为终。推而至于格,致,诚,正,亦复如是。是终始二字,有节节灵活之妙也。本末,终始,既节节活,则先后二字,亦节节活,并近道二字,亦节节活矣。盖此节尚是虚笼法,引起八条目之义,所以直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,缴足知所先后二语。若以物有本末结首节,事有终始结次节,配合便多牵强。盖知止一节,本从止至善句申说而出,对上节不过。而物有本末两句,明系势均力敌之文也。况天下岂有心不妄动,可称之为事。所处而安,可称之为事者乎。事字既欠妥,则先后亦欠妥,并近道亦欠妥矣。此虽无关大旨,然或稍可发明圣经,何妨姑存其说。

【译白】《大学》中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”这一节在《四书章句集注》中被注释为:“此结上文两节之意。”也就是将物有本末这句作为《大学》第一节之结语,将事有终始这句作为第二节之结语。这是一向以来固定不变的解释。然而仔细体味全章文势,这一节应该是发起下面两节的。“物”这个字用在这里,是指下文中身、心、意、知、家、国、天下。“事”这个字用在这里,是指格、致、诚、正、修、齐、治、平。“物”字与“事”字,如此配合,不仅确切而不浮华,且在字义上也旗鼓相当。以国与天下并言,则国为本,而天下为末。以家与国并言,则家为本,而国又为末。推而至于家与身、身与心、心与意、意与知,其本末也是如此。可见这本末二字,有节节灵活之妙。以治与平对看,则治为始,而平为终。以齐与治对看,则齐为始,而治又为终。推而至于齐与修、修与正、正与诚、诚与致、致与格,其终始也是如此。可见这“终始”二字,同样有节节灵活之妙。“本末、终始”既节节灵活,则“先后”二字,也节节灵活,并且连“近道”二字也节节灵活了。这一节还只能算是伏笔,其用意在于引出下面八条目之义,所以紧接“古之欲明明德”两节,将“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”这两句话交代清楚。若将“物有本末”作为第一节结语、“事有终始”作为第二节结语,这样配合便很牵强。因为“知止”这一节,本是从“止于至善”这句引申而出,自然不能与上节相对应。而且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这两句,分明是势均力敌之文笔啊!何况天下哪有“心不妄动所处而安”可称之为事的呢?事字既欠妥,则“先后”也欠妥,并且“近道”也欠妥了。如此牵强附会,虽然无关大旨,然而如果有人稍能发挥阐明圣贤经典,何妨姑且存其说。

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物有本末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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