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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眠罪果

抱眠罪果(出自《僧护经》)

【原文】僧护比丘,从龙宫出,经历一处,备见种种可畏之事。殿堂壁柱,及诸器皿,皆血肉所成,火烧受苦,共有五十六事(详在经中)。内有二沙弥,眠卧相抱,猛火烧身,苦不休息。出问世尊,世尊一一答之(详在经中)。又云,汝见二沙弥者,是地狱人。迦叶佛时,是出家人,共一被褥,相抱眠卧,故入地狱。火烧被褥中,相抱受苦,至今不息。

【译白】僧护比丘,从龙宫出来,经过一处,尽见种种可怕之事。殿堂墙壁梁柱,及各种器皿,都是血肉所成,火烧受苦。共有五十六种情形。其中有二沙弥,相抱而卧,烈火焚身,无片刻停息。僧护出来后,即请问世尊。世尊对其所见情形一一解答。又说:“你见到的两个沙弥,正在地狱中受苦。迦叶佛时,他们是出家人,因同在一床被里,相抱睡卧,所以堕入地狱。火烧被褥中,相抱受苦,至今不息。”业识化虫(出自《法句喻经》)妻在傍,悲伤痛苦。夫闻哀恋,即时命终,魂神不去,在妇鼻内,化作一虫。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抱眠罪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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