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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欺穷困

不欺穷困(出自《感应篇注证》)

【原文】麻城县一缙绅,积赀千金,将赎二十年前所卖之产。子方十二岁,知之,问父得吾之产者共几家。父曰,约二十余家。又问彼家得业后,所费几何。父复以中席杂费告之。子乃徐言曰,如是赎来,彼家吃亏甚矣。纵使赎归,必伤阴德。且吾有银,何患无田,必欲争取二十余家养命之产也。况小家之置产也难,吾家之得田也易。纵使彼家,即以原银置田,亩数只存一半。矧银钱到手,易于花费乎。父默然良久,乃云,吾儿所言甚是有理,但墓旁之田一十八亩,定当取赎,以供祭扫,余则不必矣。子曰,审如是,当以时价平买,不必向之言取赎。父亦从之。由是乡人感激,常在猛将小祠中祷祝。后其子十八岁,即联捷,以部司擢严州守。一日骑马过桥,马跃渡河,忽见空中猛将手扶,端坐桥旁,方悟向来乡人祷祝所感。后享年至八旬有余。[按]按契赎田,其理甚正,似亦无损于人。乃以如此弱龄,而能推见至隐乃尔,宜其神人交敬,福寿兼隆也。

【译白】湖北麻城县有位官员,积有千金资产,准备赎回二十年前所卖之田产。他的儿子才十二岁,知道后,就问父亲:“当年买我家田产的共有几家?”父亲说:“大约二十多家。”又问:“他们购置田地后,还花费了多少钱?”父亲又把办宴席及其他杂费之数目告诉儿子。儿子听后态度端正地对父亲说:“这样说来,我家要赎回田产,他们就吃大亏了。纵使赎回,必伤阴德。且我家有银钱,还怕买不到田。何必定要争回那二十多家养命之田呢?何况穷苦人家想置一点产业也很艰难,我家要买田却很容易。即使他们用原先的银钱另去买田,亩数也要减少一半了。况且穷人银钱到手,很容易就花掉了。”父亲沉默许久,说道:“我儿所说很有道理,但墓旁那一十八亩田,定当赎回,以便于祭扫,其余的就不必赎了。”儿子说:“既然如此,当以现在的价格公平购买,不必向他们说是赎回。”父亲也依从了。因此乡人很感激,常在猛将小祠中祈祷祝福。后来其子十八岁时,科举考试接连及第,以部司提升为严州守。有一天他骑马过桥,马却跳跃渡河,忽见空中猛将伸手扶他端坐桥旁,才明白是一向以来乡人为他祈祷之感应。后来享年八十多岁。[按]按契约赎回田产,本是理所当然,似乎也无损于人。没想到如此小小年纪之孩童,就能推知极为幽隐之事,自然当得神明和乡人之敬重,并且多福多寿。

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不欺穷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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