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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杀羊妻

夫杀羊妻(出自《广仁录》)

【原文】刘道原,为蓬溪令,解官,宿秦氏家,梦一妇泣诉曰,吾乃秦之妻也,曾捶杀一妾,冥官罚吾为羊,今现在栏中,明日将杀以享君。死固不惜,但腹中有羔,若因我而死,则吾罪愈重耳。刘待旦言之,则已宰矣。举家大恸,纳羔于腹,葬之旷野。[按]成家之子,不轻借银钱之债,恐其出息以相偿也。有智慧人,不肯借性命之债,惧其捐躯以相报也。所以大修行人,必欲超出三界,报得五眼六通,尽知过去未来,世出世间之事而后已也。

【译白】北宋刘道原,曾任蓬溪县令,解官归乡时,夜宿秦氏家,梦见一妇人哭诉道:“我是秦氏之妻,曾捶死一妾,冥官罚我为羊。现关在羊栏中,明天将杀我招待您。我死固不足惜,但我腹中已怀有小羊,若因我而死,则我的罪业就更重了。”刘道原等到天亮时告诉秦的家人,而羊已被宰了。全家人非常悲痛,把小羊放入母羊腹中,埋葬于旷野。[按]懂得成家立业的人,不轻易借他人银钱之债,因担心一息不来,将连本带利偿还。有智慧的人,不肯借众生性命之债,因惧怕命终后,要用自己之身体、性命酬报。所以大修行人,必要超出三界,证得五眼六通,尽知过去、未来、世间、出世间一切事而后已。

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夫杀羊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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